关于对古代“安拉使者”或与之有关人物的叙述,其中包括阿丹及其妻子哈娃、伊德利斯、努哈、胡德、萨利哈、易卜拉欣及其儿子伊斯玛仪、伊斯哈格、达伍德及其儿子苏莱曼、耶尔古卜及其儿子优素夫、舒尔布、穆萨及其弟兄哈伦、鲁特、阿尤伯、尤努斯、伊勒亚斯、宰克令雅、耶哈雅、尔萨及其母马尔彦、艾勒耶赛、祖勒·基夫勒、左农、鲁格曼和“双角王”等。这些人物除胡德、萨利哈和舒尔布外,其余人的故事情节可在《圣经》中看到类似的记述。《古兰经》中除了有一章对优素夫的故事讲得比较完整并具有故事性外,其余人物的事迹有的断断续续散见于数章之中,有的只提及人物的某事或某言,有的甚至只提及其名而未讲述其任何事迹。这些人中除了阿丹妻子哈娃和尔萨之母马尔彦和“双角王”外,均被《古兰经》称为先知或“使者”,连同穆罕默德共为27人。《古兰经》在将这些人物作为人类的典范加以推崇的同时,还提及一些凭借权势阻挠先知们传教或加害于他们的反面人物和氏族,如法老、戈伦、贾路特以及赖斯人、阿德人和赛木德人等的故事。另外,还提到为逃避多神教迫害,躲进山洞沉睡三百年后重临人间的“山洞人”(亦称“七眠子”)的故事。《古兰经》将这些不同时期的传说人物用一条反对多神、信仰一神的线索加以串连,构成一个一神教的道统,而穆罕默德则是这个被认为已经中断的道统继承者和集大成者,他所宣传的伊斯兰教是对过去众先知所奉行的宗教的恢复和继续。 成书过程/《古兰经》 埃及人办喜事时习惯上是先摆出巧克力和水果,吟诵《古兰经》,吃肉面汤泡馍、米 降示《古兰经》说,该经是安拉颁降的启示。穆罕默德在传教过程中陆续接受这些启示并传之于世人。据传,首次宣布的启示是该经的第96章前5节,是说明不会读写的穆罕默德由于得到造物主的教导,将成为能宣读启示的先知。从此以后,他便不断宣布启示,每次多寡不一。最后宣布的因无明确的记载,故有不同说法。什叶派认为是第2章第281节;逊尼派则倾向于把第5章第3节定为最后的降示。古兰经文之所以陆续降示,主要是因为启示所回答的问题是在穆罕默德传教过程中陆续发生的,故宣布的每段启示都有其具体的原因和背景。全部启示的内容虽是根据当时阿拉伯半岛社会的文化思想和社会经济状况决定的,但伊斯兰教认为,即使是为某一具体事件而颁降的某节经文,作为教法依据或道德标准,则仍然具有普遍的意义。 降示的社会背景《古兰经》降示的过程,也就是伊斯兰复兴和发展的过程。我们知道伊斯兰复兴于阿拉伯半岛麦加城。当时半岛和世界各地的状况是:社会动荡不安,各种矛盾日益尖锐,战火连绵不断,道德风尚极端败坏,人民生活痛苦不堪。因此,那时人们十分渴望和平安定和统一。《古兰经》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始下降的。穆罕默德也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开始传播伊斯兰的。 记录启示颁降时期,希贾兹地区虽有少数著名而重要的文献和诗歌用文字铭刻在石头上,但一般文学作品、演说词和冗长的宗谱,却靠人们的记忆保存流传,因而早期的启示主要是靠口传和背诵记忆的。据记载,穆罕默德在麦加传教时期,就有人记录他宣布的启示,而正式设置启示记录人则是在迁到麦地那之后。专司记录者将所听到的启示记录在皮革、石片、兽骨或椰枣叶肋上,同时其他人也有记录自己所听到的启示的。穆罕默德去世后,记录启示的皮革、石片等散乱地保存在各记录者的手中,尚未整理成帙。当麦地那的伊斯兰政权还未来得及整理启示的记录,阿拉伯半岛上便发生了“叛教”事件。哈里发艾卜·伯克尔等人从平息叛教的斗争中体会到,只有将反映先知使命的《古兰经》保存下来,以它为旗帜,先知开创的伊斯兰事业才能继续得到发展。于是决定由曾经担任过专司启示记录的栽德主持其事,搜集、整理分散的记录,并加以核对、誊清。规定凡采纳一段经文,必须有另外的文字或口头材料作为旁证,单方的记录不予接受。经缀辑成册后,命名为“穆斯哈夫”(意为汇集本),交给第一任哈里发艾卜·伯克尔;艾卜·伯克尔去世,移交给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欧麦尔遇刺后,由他的女儿、先知的妻子哈芙赛保管。 统一定本644年奥斯曼任哈里发时,伊斯兰教已随阿拉伯人的远征传播到半岛以外的广大地区。为了向人们阐述教义,就需要有经典为根据。但在艾卜·伯克尔时期汇集的“穆斯哈夫”仅有一部,并保存在麦地那,难以发挥指导各地区统一启示的作用;而保留在人们记忆中的经文和个别人手抄的经文片断,既不完整,也难免有错漏;加以当时记录经文的文字还很简陋,同义词又多,各部落的方言也很复杂,因而又出现了各传抄本在编排、个别用词以及某些词的读法和断句等方面不一致的现象。此外,在远征阿塞拜疆地区的胡泽法军队中的叙利亚人同伊拉克人,因各遵自己的读法而发生的严重争斗事件,震动了麦地那的当权者,使他们进一步认识到统一抄本对增进团结和宣传教义的重要性。于是,奥斯曼又指派栽德等人,以艾卜·伯克尔时期搜集起来的汇集本为依据,重新进行订正、整理,统一《古兰经》的内容和章次编排,并以古来什语统一《古兰经》的文字。整理成书后,定为“标准穆斯哈夫”,亦称“奥斯曼定本”。以区别于艾卜·伯克尔时期的汇集本,并令抄出数部,除麦地那保存一部外,分送麦加、大马士革、库法、巴士拉等重镇,并宣布其他抄本一律无效,予以焚毁。至今,全世界穆斯林都通用这个定本。 章节编排奥斯曼定本的《古兰经》包括114章,各章长短不一。最长的有286节,最短的只有3节。每章的长短和节次,据说是在先知通过诵读、教读的方式已基本确定下来的。奥斯曼定本没有采取按启示时间先后顺序编排,而是将一篇具有伊斯兰教教义纲领性的祷词作为全经之首,将一些同当时穆斯林的宗教生活和社会生活联系较密切的长篇编排在后,将那些阐述一神思想、谴责多神崇拜和叙述古代先知事迹的较长篇章编排在中间,而将一些早期降示的短篇置于末尾。后来,《古兰经》的诵读家和研究者以先知迁徙麦地那为界限,将迁徙前降示的称为“麦加章”,迁徙后降示的称为“麦地那章”。前者约占整个《古兰经》的三分之二,后者约占三分之一。至于经文的分节,不完全是根据一段完整的意思,有些是按读时的句读来划分,有些又以句尾出现词性相同、音律和谐的词作为分节的标志,所以各节长短不一。由于对某些经文的分节标准有不同的主张,故对《古兰经》节数就有近十种不同说法,其中最少者为6204节,最多者为6666节,中国明、清两代的穆斯林学者都采用后一说法。埃及是较早印刷《古兰经》的伊斯兰国家之一,它的官方版本采用库法派的分节法,为6236节。现在巴基斯坦和沙特阿拉伯等国出版的《古兰经》多沿用这种标节法,所以《古兰经》的节数也在逐步趋向统一。 改进书写文字(责任编辑:每日一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