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称,"鉴于拘留已起到惩戒作用,继续拘留已无必要。故决定对王全璋提前解除拘留,并告诫其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应遵守律师执业道德,依法参与诉讼活动。" 此前,靖江市人民法院称在4月3日审理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朱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中,被告人朱某某的辩护人王全璋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违反法庭秩序且情节严重,依法决定对其拘留。 据靖江市人民法院介绍,"王全璋多次打断合议庭成员以及公诉人的讯问......在法庭辩论中,辩护人王全璋用其手机拍摄......发现该手机显示"云录音"状态,法警当即将此情况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要求辩护人王全璋提供手机开机密码,其自始至终都未能提供有效密码,致手机无法打开。"
(责任编辑:每日一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