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走一片云彩。 在英国剑桥大学学习的那段日子,尤其深深地影响了徐志摩的一生,他称剑桥(也即“康桥”)为自己的“精神故乡”。剑桥所体现的英式文明,令徐志摩陶醉,逐渐形成他心中梦寐以求的“康桥理想”。
1922年徐志摩回国。军阀统治下中国现实的黑暗,令他心中的理想渐渐破灭。1928年秋天,他再度游历英国,《再别康桥》写于从英国回来的1928年11月6日的轮船上。
《再别康桥》基本解读
“康桥”是徐志摩精神的故乡,与康桥匆匆作别,那种心情自然是依依难舍的。以悄然的惜别,抒写无尽的眷恋之意,是这首诗的特点。夕阳下的康河,波光潋滟;河畔的金柳,似蒙着轻纱的新娘,那璀璨的艳影,令诗人的心湖荡漾;软泥上的青荇在水底里招摇,让人心醉——诗人宁愿做一根水草,永远植根于康河的柔波里;榆荫下的清潭,天上的彩虹,人间的梦,一切的一切,揉碎在浮藻之间。
尽管一切都被揉碎了,诗人依然撑着长篙在寻梦。在青草的深处,他宁愿满载一船星辉,放歌而归。但在现实中,诗人却不愿惊醒他心中的梦,千万缕惜别之情,只化作心底里缠绵的笙箫、夜空中沉默的夏虫,在“悄悄”之中告别,在“悄悄”中离去,不带走一片云彩。
《再别康桥》精华鉴赏
《再别康桥》的惆怅之情深藏于飘逸、洒脱的抒写之中。“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抒情主人公就如一朵流云,无形无迹,自由而舒展。主人公心中的康桥也如梦似幻,美好而易碎。诗中用“金柳”、“青荇”、“星辉”、“笙箫”等意象来描写康桥景观之美和自己对康桥的眷恋。这些意象往往既是写景同时又是抒情,景与情难分难解。“那湖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新娘”既是一种景象,也是“我”心中的眷恋着的情人形象,是“我”心中之旧情的流露——情与景已互为一体。在金柳之间,在青荇之上,“我”固执地寻找着“彩虹似的梦”,“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而事实上,“我”又不能纵情放歌,只有“沉默”,“悄悄”地离去。景色依旧,人事全非,落诗人用与情人缠绵惜别的心情和笔调与“康桥”道别,写出了一种包含淡淡的惆怅和酸楚的不舍之情。应该说,这首诗,是诗人在与自己心中的理想道别,那份深情和静谧,似乎唯恐惊破心中之梦。它微妙地展露了诗人因“康桥”理想的破灭而无限哀伤的情怀。
徐志摩的诗单纯、轻盈、柔婉而又深含忧郁之情。他善于将气氛、情感和景象融为一体,写梦幻般的景象的同时也充溢着一种梦幻般的情调。而且情绪回环反复,自由舒展,毫不扭捏做作。《再别康桥)读起来特别舒缓、悦耳,有一种和谐、优雅的音乐美。
《再别康桥》诗歌欣赏
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性灵,唤醒了久蜇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吸烟与文化》)1928年,诗人故地重游。11月6日,在归途的南中国海上,他吟成了这首传世之作。这首诗最初刊登在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上,后收入《猛虎集》。可以说,‚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而《再别康桥》无疑是其中最有名的一篇。
第1节写久违的学子作别母校时的万千离愁。连用三个‚轻轻的,使我们仿佛感受到诗人踮着足尖,象一股清风一样来了,又悄无声息地荡去;而那至深的情丝,竟在招手之间,幻成了‚西天的云彩。第2节至第6节,描写诗人在康河里泛舟寻梦。披着夕照的金柳,软泥上的青荇,树荫下的水潭,一一映入眼底。两个暗喻用得颇为精到:第一个将‚河畔的金柳大胆地想象为‚夕阳中的新娘,使无生命的景语,化作有生命的活物,温润可人;第二个是将清澈的潭水疑作‚天上虹,被浮藻揉碎之后,竟变了‚彩虹似的梦。正是在意乱情迷之间,诗人如庄周梦蝶,物我两志,直觉得‚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并甘心在康河的柔波里,做一条招摇的水草。这种主客观合一的佳构既是妙手偶得,也是千锤百炼之功;第5、6节,诗人翻出了一层新的意境。借用‚梦/寻梦,‚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四个叠句,将全诗推向高潮,正如康河之水,一波三折!而他在青草更青处,星辉斑斓里跣足放歌的狂态终未成就,此时的沉默而无言,又胜过多少情语啊!最后一节以三个‚悄悄的与首阙回环对应。潇洒地来,又潇洒地走。挥一挥衣袖,抖落的是什么?已毋须赘言。既然在康桥涅槃过一次,又何必带走一片云彩呢?全诗一气呵成,荡气回肠,是对徐志摩‚诗化人生的最好的描述。
胡适尝言:‚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追悼徐志摩》)果真如此,那么诗人在康河边的徘徊,不正是这种追寻的一个缩影吗?徐志摩是主张艺术的诗的。他深崇闻一多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诗学主张,而尤重音乐美。他甚至说:‚……明白了诗的生命是在它的内在的音节(Internal rhythm)的道理,我们才能领会到诗的真的趣味;不论思想怎样高尚,情绪怎样热烈,你得拿来澈底的‘音乐化’(那就是诗化),才能取得诗的认识,……(《诗刊放假》)。
反观这首《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着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岛瘦的诗人气度。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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