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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创业的法律经

时间:2013-10-17 00:01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每日一笑 点击:
马云的创业故事已经被人讲了无数遍,但被很多人忽略的是,他在创业和守业的过程中也曾多次面临法律上的抉择,这些抉择和意识也成为其企业成功的重要保障,跟富有

域名、专利权、股权、网规,倘若从法律角度去审视阿里巴巴,会发现,在这家公司一步步走来的过程中,马云很早就具备的法律意识令人惊讶。

作者:张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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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的创业故事已经被人讲了无数遍,但被很多人忽略的是,他在创业和守业的过程中也曾多次面临法律上的抉择,这些抉择和意识也成为其企业成功的重要保障,跟富有进攻性的市场推广和产品创新相比,法律武器掌握得好在某种意义上更具有防守的价值。而这项价值在创立阶段,就被马云运用得很娴熟。

域名争夺战

1996年,马云来到国家体委推销“中国黄页”业务,网上流传的一段两分钟左右的视频记录下了当时的情形:马云辗转找到了体委宣传综合处的一位龚姓工作人员,简短介绍来意之后,立即抛出一个卖点,他告诉对方:“中国体育这个名字我们注册下来了。”遗憾的是,这个他所认为的重点却完全没得到重视,对方以没有按照流程预约为由拒绝进一步洽谈。

若干年后我们回过头来看,会惊讶于马云当时的域名意识,在跟体委官员极为有限的几句沟通机会中,他选择了把域名作为重点,说明那时候他已经深知域名对电子商务的重要性,也知道抢先注册是一种优势,但这种在朴素法律意识指导下获得的优势却没有被当时的体委官员所赏识。有其他资料记载,马云曾注册了中国体育、中国文化等域名,并提出免费赠送给中国体委和文化部,但对方并不领情。

时至今日,域名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重要性已经无需强调,人们称域名为“互联网上的商标”,而“先注册先取得”的规则也使得一批以囤积域名为业的人发了财 。实际上,如果马云不是有更长远的理想而无暇顾及这些旁门左道,单靠他在域名上的敏锐嗅觉,相信也能过上小康生活。不信,我们接着讲他的法律故事:

1998年底,马云坐在美国一家餐厅用餐,脑子里苦思冥想自己未来公司的名字,此前已经有上百个名字闪过脑海,但始终不够理想,于是他让自己的思绪重新回到创立公司的初衷。他觉得互联网就像一座宝藏等待人们去发现去挖掘,而他的公司应该就是那个最早打开宝藏的人,想到此,灵光一现:阿里巴巴!他的公司不就是那个打开宝藏的青年阿里巴巴吗?马云兴奋地叫来餐厅的服务生,结果服务生脱口说出:“阿里巴巴,芝麻开门。”接着马云甚至跑到马路上询问路人,得到的反馈也无一例外的好,于是一个响亮的名字就定下来了。可惜,好事多磨,当马云兴冲冲去注册这个域名的时候,发现已经被一位加拿大人捷足先登了,马云看看自己手里五十万人民币的启动资金,咬咬牙拿出了一万美金,换回了“alibaba.com”。

顺便提一句,马云在得到alibaba域名之后还一并搞定了他认为本该是一家的阿里妈妈、阿里贝贝等域名,这一做法在法律界被称为联合商标保护,阿里妈妈后来被用于网络广告。

相比较浪漫主义者马云,技术出身的程炳皓显然更倾向于把钱花在购买服务器和美化网站上,一个域名在他看来显得尤为虚无,但开心网的失败在某种意义上跟域名之战不无关系。

很多人都还记得2008年开心网小游戏的盛况,白领们在办公室开着电脑偷偷偷菜,即使出门在外,也不忘给朋友发个短信让他们帮忙给自己的菜地浇水。当时开心网的创办者程炳皓手头稍微比马云宽裕一点,大约有300万启动资金,但这是他在前公司血汗积攒所得,所以花起来也格外谨慎。

他非常重视“开心”两个字,并希望以此命名网站。巧的是,他也碰到了一个外国友人(美国人)抢先注册了kaixin.com域名,于是一个同马云一样的“买还是不买”的困境出现了。对于这个域名当时的报价我在网络上找到了两个版本。一为BTV财经栏目报道说的3.5万元,一为“站长之家”网的一则消息说的20万美金。无论多少,程当时应该也咬了咬牙,最终的决定是:不买。

后来这个域名到了一个中国同胞手中,他主动联系程炳皓,愿以域名入股,可惜双方终未达成一致。再后来,程采用了kaixin001.com作为域名,并且网站上线后很快取得成功。

好景不长,紧接着,出手阔绰的陈一舟出现了,以不低于300万元的价格从中国同胞手中购入kaixin.com,并配以一个外形和内容酷似程版开心网的网站上线运行。一段时间后,UI的设计和友好程度大有超过程版开心网之势。

结果可想而知,就连笔者自己也曾一度被两个网站搞混,误以为自己以前登录的kaixin001.com是一个山寨网站。程版开心网的流量损失严重,更重要的是在新用户看来kaixin.com比kaixin001.com更像正版。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两家开心网很不开心地对簿公堂。

最终程版开心网赢了官司,但失去用户的局面已经难以挽回。后来的社交网络新贵陆续涌现,再难见到两个开心网的身影,很多人认为商业模式的落伍是开心网退出历史舞台的主要原因,但笔者个人认为域名之争同样加速了这一过程,毕竟这种一山二虎的争夺使得任何一方都没时间去考虑商业模式如何升级的问题。而最终程炳皓也在公开场合表示了自己在域名上失策的后悔。

网规之思

2009年,网购市场风生水起,随之而来的假货问题也开始逐渐显现。在该年举办的第三届网货交易会上,马云提出了一个新概念:网商、网货与网规一并构成新商业文明的三大要素,并强调从2010年起,淘宝重点建设网规。当年的11月11日,淘宝将现有的6大类70多套规则经过全面的梳理整合后,并作一套统一的淘宝规则。

正是从那时起,带有相当的非官方约束力(法律约束力)的网规开始走上网络经济的舞台,此后,陆续发生了围攻淘宝、“欺诈门”、“差评师”、“发票门”等等事件,这些与淘宝规则密切相关的事件逐渐地让人们认识到网规的重要性。

以一个例子来解释网规:在网络世界中,具备一定优势地位的公司(往往是互联网入口和流量的掌握者,例如平台企业、搜索企业和即时通讯企业)可以制定出一些游戏规则,在自己的互联网生态圈内适用。这些规则一般表现为网站协议、用户服务协议、网站管理公约等,这些条款因为取得了用户同意从而具备了法律效力,成为虚拟世界中通行的规范,我们可以称之为“网规”。相比较法律,网规可能与网商的利益更加息息相关,例如淘宝调整搜索排序的规则以及淘宝商城调整入驻规则,就都引发了网商的聚集事件。

如今,马云所倡导的网规还在急剧的变动和完善中,不断有新的领军电商推出新的网规(例如新浪微博推出的微博社区管理委员会制度),解决他们新碰到的问题,当然也不可避免地一直伴随着褒贬和争议。

马云创业的法律经

 

专利与股权之争

一个偶然的机会,笔者发现马云也申请了一个专利,而且是他唯一的一个专利。


(责任编辑:每日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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